申请人:郭某
被申请人:双鸭山市公安局四方台分局
申请人郭某不服被申请人双鸭山市公安局四方台分局作出的双四公(新)行罚决字〔2024〕1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郭某自愿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