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自然采转公示 〔2024〕5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规定,现将宝清县顺鑫石场采矿权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转让人
名称:宝清县顺鑫石场
法定代表人:于金
场所:双鸭山市宝清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333310234N
二、受让人
名称:双鸭山市宏耀石灰石开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猛
场所:双鸭山市宝清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23MADLH8E547
三、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宝清县顺鑫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2300002009067120028682
采矿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发证机关: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有效期限:2020年7月5日—2030年7月5日
地理位置:双鸭山市宝清县
开采范围:面积0.025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5140472.64,44493177.29, ,
2,5140518.03,44493299.03, ,
3,5140329.09,44493375.87, ,
4,5140287.40,44493262.27, ,
*,370,290
开采标高:370米至290米
资源储量情况:截止2023年末,剩余资源储量50.35万吨。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50 万元
转让方式:出售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期内对采矿权转让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469-6103096;邮箱:756459751@qq.com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22日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