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自然采转公示〔2024〕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规定,现将双鸭山市新堡煤矿采矿权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转让人
名称:双鸭山市新堡煤矿
法定代表人:王瑞祥
场所:双鸭山市宝山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7950307989
二、受让人
名称:双鸭山市新堡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所忠
场所:双鸭山市宝山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MA1AWT1C6K
三、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双鸭山市新堡煤矿
采矿许可证号:C2300002010111120082072
采矿矿种:煤
发证机关: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有效期限:2011年09月14日—2021年09月14日
地理位置:双鸭山市宝山区
开采范围:面积0.242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1,5162640.21,44470967.67, ,
2,5161890.21,44471167.68, ,
3,5161130.21,44471717.68, ,
4,5161690.21,44471587.68, ,
*,80,-150
开采标高:80 米至 -150米
资源储量情况:截止2023年末,剩余资源储量157.73万吨。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0 万元
转让方式:出售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9日
公示期内对采矿权转让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469-6103096;邮箱:756459751@qq.com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