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转征土地目的
本地块拟转征土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转征。
二、拟转征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岭东区博爱园北侧、总面积11767平方米。该地块转征长胜乡东升村集体所有农用地7168平方米、东兴村集体所有农用地4599平方米。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转征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双政规〔2020〕1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据现场调查测绘所确定的权属、地类、面积,土地转征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64855.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权属单位 |
面积/平方米 |
区片 地价元/平方米 |
土地补偿费/元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
补偿费小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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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升村-1 |
东升村 |
7168 |
65 |
465920 |
0 |
465920 |
|
|
2 |
东兴村-1 |
东兴村 |
4599 |
65 |
298935 |
|
2989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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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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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7 |
|
76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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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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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置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经与被转征单位协商,对拟转征土地涉及的安置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64855.00元,
由岭东 区政府拨付到岭东区长胜乡政府,并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根据东升村、东兴村出具的证明及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岭东区2023-01号地块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见》,不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事宜。
本方案在拟转征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明山、闫成成;联系电话:6103050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