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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尖)[2022 ]0101号
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尖)[2022 ]0101号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9-26 14:52:01.0
遗失声明(尖)字2022 年第0101号
因保管不善,产权人刘鹏将房屋产权证00138852号,坐落在双鸭山市尖山区三马路选煤场3号楼2-501室,用途为住宅,面积为62.94平方米的房屋权证丢失,目前以上不动产无权利限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6日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