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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尖)[2022]0100号
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尖)[2022]0100号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9-20 10:48:06.0
遗失声明(尖)字2022年第0100号
因保管不善,产权人于晓敏将不动产权证
(2017)0004676号,坐落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房管处住宅楼
1-701室,用途为住宅,面积为 97.72 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丢失,目前以上不动产无权利限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0日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