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司法局在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6-15 16:05:08.0

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6月14日,双鸭山市司法局在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清理结果将于7月末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清理活动将全面梳理两项内容: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二是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领取其他机关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查发证机关证件制发依据,凡无法律依据的,应当申领省政府统一发放的《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无制发依据和超过使用期限的行政执法证件由行政执法人员主管行政执法机关回收后统一管理;不符合《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注销行政执法证件。

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双鸭山市司法局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把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不断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双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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