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区)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等不动产登记经办工作;
(二)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维护和使用,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四)负责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提出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信访的处理意见;
(五)负责组织培训、宣传、贯彻落实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
(六)承办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10各内设机构,4各派出机构:
(一) 综合管理科
负责发证案卷的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办公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政(事)务、人事、党群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宣传、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务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管理中心财务工作。
(三)登记受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完成个人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受理工作。
(四)权籍调查科
负责完成个人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外业权籍调查、确认、审核工作。
(五)登记审核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完成对不动产登记内、外业成果的检查,不动产登记要件、程序合法性初步审核工作。
(六)信息数据科
负责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维护、更新、电子档案保管、程序维护、不动登记信息的统计工作。
(七)争议调处科
负责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籍纠纷、信访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预审科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需要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材料进行预审。
(九)缮证科
负责落实不动产证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不动产证书保管、缮证、发证工作。
(十)档案科
已发证案卷的查询、检查、归档、保管工作。
(十一)宝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宝山区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十二)四方台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四方台区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十三)岭东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岭东区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十四)七星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七星矿、电厂、新安矿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区域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尖山区 |
双鸭山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6166036 |
岭东区 |
岭东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4385100 |
四方台区 |
四方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4340727 |
宝山区 |
宝山区环卫路建设局院内 |
4321615 |
七星矿 |
七星矿经纬街七星分中心 |
4376222 |
市中心网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址:(http://www.sysbdc.org.cn/)
不动产登记概念: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草原等定着物)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其他登记(补发、换发证书)等。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