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0-09-14 16:53:38.0


(一)负责市(区)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等不动产登记经办工作;

(二)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

(三)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维护和使用,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四)负责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提出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信访的处理意见;

(五)负责组织培训、宣传、贯彻落实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

(六)承办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10各内设机构,4各派出机构:

(一)   综合管理科

   负责发证案卷的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办公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政(事)务、人事、党群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宣传、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务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管理中心财务工作。

(三)登记受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完成个人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受理工作。

(四)权籍调查科

负责完成个人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外业权籍调查、确认、审核工作。

   (五)登记审核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完成对不动产登记内、外业成果的检查,不动产登记要件、程序合法性初步审核工作。

   (六)信息数据科
    
负责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维护、更新、电子档案保管、程序维护、不动登记信息的统计工作。

   (七)争议调处科

    负责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籍纠纷、信访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预审科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需要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材料进行预审。

   (九)缮证科

    负责落实不动产证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不动产证书保管、缮证、发证工作。

   (十)档案科

    已发证案卷的查询、检查、归档、保管工作。

   (十一)宝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宝山区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十二)四方台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四方台区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十三)岭东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岭东区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十四)七星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具体承担七星矿、电厂、新安矿不动产登记的经办工作。

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区域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尖山区

双鸭山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166036

岭东区

岭东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4385100

四方台区

四方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4340727

宝山区

宝山区环卫路建设局院内

4321615

七星矿

七星矿经纬街七星分中心

4376222

 市中心网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址:(http://www.sysbdc.org.cn/)

 

不动产登记概念: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草原等定着物)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其他登记(补发、换发证书)等。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